top of page

台灣碳費元年 - 邁向總量管制(ETS)的制度轉型挑戰

  • 11小时前
  • 讀畢需時 2 分鐘

2026年,台灣正式進入「碳費元年」,碳定價制度也從政策討論走向實際上路。然而,若碳費只是象徵性起步,無法真正驅動減碳投資,甚至在未來轉向總量管制與排放交易制度(ETS)時產生制度扭曲,台灣碳定價政策就難以發揮轉型功能。


一、碳費先行,但減碳誘因仍然不足

依據環境部初步統計,461座受管制工廠、240家企業繳交碳費,總收入約49.7億元。但關鍵不在於「開始收費」,而在於價格是否足以改變企業行為。依現行設計,企業若提出自主減量計畫,可適用每公噸50元或100元優惠費率,使每公噸300元的起徵標準被進一步稀釋。

過低且層層打折的碳費設計,雖可降低短期反彈,卻也削弱碳定價應有的經濟槓桿。相較國際碳定價水準,台灣現行價格偏低,在優惠費率之下,企業實際承擔的碳成本有限,難以形成推動減碳投資的足夠誘因。


圖一、全球碳定價對比圖(南極碳自製)


二、從碳費走向ETS,雙軌並行將帶來制度風險

依規劃,環境部將於2026年下半年試行先期排放交易制度,並預計於2027年至2028年啟動碳費與總量管制(ETS)雙軌並行。這不只是工具增加,更代表制度邏輯、法規邊界與市場規則都必須重新整合。

若未來仍保留過多免費配額,或讓碳費減免與配額寬鬆並存,市場價格訊號就會被削弱,企業也可能在不同制度間進行策略性選擇,進一步模糊碳市場的公平性與有效性。


三、能源轉型若跟不上,ETS也可能失去作用

台灣的電力碳排放占總碳排放的60%,其中工業用電又占總用電的60%,若綠電供給、電力去碳化與能源轉型進度無法同步推進,未來即使導入ETS,也未必能自然產生有效的減碳結果。 

企業的範疇二排放主要來自用電,減碳空間很大程度取決於外部供電結構是否改善。若配額總量逐年收緊,但能源系統去碳化速度沒有跟上,市場最終可能不是形成有效交易,而是出現配額短缺。

若市場缺乏足夠流動性,碳價就可能只剩履約前的短期波動,難以穩定反映長期減碳成本,削弱ETS引導企業投資低碳技術的功能;若碳費減免、免費配額與交易規則之間的制度邊界不清,也會損害碳市場的公平性與公信力。

因此,在正式導入ETS之前,至少應優先處理三件事:明確界定碳費與配額制度的功能分工、強化市場透明度與配額設計原則,以及建立價格穩定機制,避免碳價過高衝擊產業,或過低而喪失減碳誘因。


台灣在2026年跨出碳定價的第一步,真正的考驗不只是制度是否上路,而是它能否成為驅動減碳與產業轉型的有效工具。若制度設計不夠清晰、能源轉型無法同步支撐,碳費元年就可能只是一個象徵性的起點;唯有趁ETS上路前完成制度校準,台灣才有機會建立一套兼顧減碳效率、產業韌性與國際競爭力的碳市場。





 
 
 

留言


石門山集團關係企業

407-205 台中市西屯區

台灣大道四段 925 號 8 樓之 1

Tel: +886 4 2358 5129

洽詢時間: 8:30am - 17:30pm

200813 MSG White (en).png
bottom of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