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riter: Krishnan SRINIVASAN, Albert SUTANTO, Gigi SU
Social Media Team: Sherry CHEN
在亞洲碳市場方面,印度、新加坡、馬來西亞和台灣等國家正積極推動碳市場重要措施來應對氣候變遷,期望這些努力可以減少碳排放,並在各個領域推動永續發展。
印度
2024年1月29日,印度農業及農民福利和部落事務聯邦部長 Shri Arjun Munda宣佈了「農業部門自願碳市場框架及農林種苗培育認證協議」。Shri Arjun Munda說明此框架主要以促進該國農業部門的自願性碳市場(VCM)為出發點,將農民引入碳市場,鼓勵中小農民透過碳權受益。他也要求印度農業研究院(Indian Institute of Agricultural Research, ICAR)在這個方向上發揮積極作用,以正確的方式做好工作。根據印度向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提交的最新報告,該國約有15%的排放來自農業部門。
2024年5月21日,Verra對此表示感謝印度政府在農民參與自願性碳市場(VCM)方面,納入其核證碳標準(VCS)專案方法學。印度農業及農民福利部指出專案開發人員可以使用的VCS專案方法,包括VM0042改進農業土地管理方法、VM0044土壤和非土壤應用生物炭利用方法,以及VM0047造林、重新造林和植被恢復方法,而印度農業研究院(ICAR)也將帶領進行試點項目的開發。
新加坡
2019年1月1日,新加坡導入了碳稅制度,成為東南亞首個呼應碳定價倡議的國家。新加坡的碳稅政策最初定價為每公噸二氧化碳當量(tCO2e)5新幣,為期五年(2019-2023)的過渡期以便排放者因應。但為支持國家淨零目標,碳稅於2024-2025年提高至每公噸 25 新幣,2026年開始提升至每公噸 45 新幣,並預計在 2030年前達到每公噸 50–80 新幣,透過此稅收政策促成企業和個人的財務動機,進而降低碳排放。
此外,從2024年開始,新加坡允許企業使用高品質的國際碳權(ICCs)來抵銷最多5%的應稅排放量,目的是為了以減輕企業碳稅成本的影響,同時刺激本土市場對高品質碳權的需求,促進碳市場發展;在此碳稅制度下所使用的國際碳權必須符合《巴黎協定》第6條,並遵守七項政府制定的高品質原則。
馬來西亞
Bursa Carbon Exchange (BCX) 是全球首個依循伊斯蘭教法的碳交易所,於2022年12月成立,目的是增進碳市場的透明度,讓企業能夠購買碳權以抵消溫室氣體排放。繼去年三月成功完成首次碳權拍賣後,BCX 將進一步舉辦拍賣活動。
2024年5月,馬來西亞證券交易所(Bursa Malaysia)表示,馬來西亞的自願性碳市場交易所將於2024年7月25日首次拍賣馬來西亞本土碳權,此次拍賣將由BCX主導,提供來自Kuamut雨林保護計劃的碳權,該計劃主要保護和恢復位於沙巴州Tongod和Kinabatangan地區的約83,381公頃熱帶雨林。
推出來自本土林業項目的以自然為基礎的碳權類型,對BCX來說是一個重要的進展,根據交易所表示,這是BCX擴展產品範圍與多元化的策略,將本土碳權與國際碳權相結合。
馬來西亞證券交易所CEO Muhamad Umar Swift強調,此次拍賣在馬來西亞氣候行動中的重要性。他指出,Kuamut雨林保護計劃提供的碳權體現了馬來西亞對環境管理和氣候行動的承諾,使馬國成為面對氣候變遷的領導者。
台灣
臺灣碳權交易所(TCX)於2023年8月正式啟動,並於2023年12月開始國際碳權交易,包括台積電、鴻海及奇美等27家公司在內,購得近90,000公噸二氧化碳當量。
臺灣證券交易所和臺灣碳權交易所於2024年3月在台北與史瓦帝尼證券交易所(ESE)簽署了合作意向書。臺灣碳權交易所總經理田建中在簽署儀式上表示,這份合作意向書將連結兩個碳權市場,並在臺灣碳權交易所上交易來自史瓦帝尼豐富自然資源的碳權。
田建中表示,史瓦帝尼的碳權,最有可能是「綠碳和黃碳」等自然碳匯,經由國際機構認證並獲取環境部審核後,將能夠在臺灣碳權交易所上交易。根據田建中的說法,綠碳主要來自森林碳匯,而黃碳是指透過轉型有機農業後,可以存儲在土壤中的土壤碳匯。
本文翻譯自石門山綠資本有限公司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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