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綠電組合安全嗎?讀懂綠資產管理中的風險與機會-解析2024年中國「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核發和交易規則」對市場的衝擊
- lynnhsiao7
- 8月4日
- 讀畢需時 7 分鐘

隨著使用「綠電」的意識與認識越深,許多企業面臨新的一波綠電採購與佈局壓力。那就是政策變動下,所帶來的綠電使用或綠資產管理挑戰。在 2020 年初期,亞洲市場正是「認識綠電」、「綠電制度建立」的階段,各國綠電市場在供需與政策方向的推動下,發展出不同面貌並持續調整。以下我們將以中國為例,分享給台灣企業關於綠電市場在政策變動下,變化調適的案例。(閱讀更多:使用再生能源憑證,對於再生能源發展有幫助嗎?)
2024年08月26日,中國能源局頒布了《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核發和交易規則》(以下簡稱《規則》),明確綠色電力證書Green Electricity Certificate(亦即綠證,又稱GEC)為再生能源的環境屬性唯一證明和再生能源電力生產、使用宣告的唯一憑證地位,並要求綠證核發全覆蓋所有再生能源。
再生能源環境屬性唯一證明
早年間,在中國區存在的再生能源追蹤系統除了地區型 GEC,尚有國際型的 I-REC 和 TIGR。當中國能源局正式頒布本規則後,基本是強烈公示所有再生能源參與者僅能簽發並透過 GEC 的系統管理綠資產,其中包含註冊、簽發以及交易。而此規則也意味著其他再生能源憑證系統難以存續於中國市場。
綠證核發全覆蓋
原先的 GEC 僅允許陸域風電、集中式太陽能類型,於規則頒佈後則擴展到所有再生能源類型,包含水力、生質能、地熱以及海洋能。根據 2024 年《中國綠色電力證書發展報告》顯示,前三大的再生能源類型依序是風力、水力以及太陽能發電。
綠證使用有效期
GEC 針對終端使用效期訂出明確的規範,GEC 應於發電日起兩年內宣告使用綠證。換言之,企業不得於2025年使用2023年之前的憑證。
避免重複計算(或重複獲益)
同年同月,中國能源局與生態環境部共同發布《關於做好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與自願減排市場銜接工作的通知》,明確要求避免再生能源發電項目在綠證與中國核證自願減排量(CCER)之間重複獲益,並明確點出離岸風電與太陽光電項目,若選擇參與GEC交易,則其相應電量不得申請CCER。換言之,即明確規定申請綠電憑證之後,不得再申請核發碳權。
中國 GEC 以及 I-REC 簽發與交易數量觀察
在該規則公告以前,中國區絕大多數的RE100企業會員,都是藉由 I-REC憑證來購買綠電。從《 RE100 2023 年度報告》中顯示有超過1,200萬度綠電,是透過 I-REC 追蹤系統實現 RE100 會員在中國區綠電使用的證明。詳細的 I-REC 歷史註銷與簽發紀錄詳見下圖一。

在 2021 年以前,每年至少有超過 60% 憑證最終由終端消費者使用。並且至 2022 年,終端消費者使用量持續攀升,從年註銷 19億度綠電,成長至 2023年最高峰 497億度綠電,可以看得出 I-REC 作為市場綠電工具受歡迎程度,也顯示消費者對於綠電市場資訊的參與程度越來越高 。甚至在 2021年時,簽發量來到前一年的 4.6 倍,註銷量也來到年一年的 2.3 倍。
然而在 2024年08月發布的《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核發和交易規則》,該規則強調中國綠證於該地區的價值及地位。自規則發布後,市場上再生能源憑證僅能以GEC形式進行發行與交易,以此確保市場上「綠電」的唯一性。此政策改變對市場發行量與交易模式,有著不可忽視的重大影響,光是整體簽發數量,2024年就比2023年少22%。
由於 GEC 的數據資料並非以發電年份(稱vintage) 方式建立,而是以當月的執行簽發與交易數量進行資料彙整,故以下的分析將針對規則發布前後的市場變化進行討論,詳見圖二所示。
如前言所述,該規則實施後,綠證核發將覆蓋所有再生能源類型。根據中國能源局簽發統計,2024年7月至2025年3月間,GEC總累積簽發量已達將近5兆綠電,其中近1.6兆為水電,惟目前水電尚未開發交易。故為貼近企業實際可選擇的綠電市場工具,圖二中僅納入可交易的部分進行討論。
雖然在2024年中,I-REC註銷數量僅 350億度綠電,而 GEC 在2024年第四季交易記錄就接近 2 兆度,單看數字的差異,可能會被資訊落差給迷惑,誤以為實際綠電交易的熱絡程度,實則不然。

綜觀市場趨勢,實際交易確實會因為制度的更迭,交易量會從 I-REC 系統轉至 GEC系統,但畢竟兩個系統的介面、數據以及管理模式不盡然相同,此時對於有採購綠電的企業端來說,彷彿置身於混亂的綠電採購時空。
雖然目前僅能呈現部分 GEC 交易數據,但筆者在過往交易數據中發現,每季最後一月似乎都會迎來交易的小高峰,或許是側面反映出企業採購綠電時的習慣,尤其在每年12月以及3月,正是過往企業預期取得綠電的週期。
期許未來 GEC 會針對發電年份的交易數據揭露,這或許可以進一步作為企業在採購綠電時的一個策略擬定參考。
RE100 正式認可中國 GEC
2025年05月08日氣候組織主辦在新加坡舉行的第二屆亞洲行動高峰會。於會議上氣候組織正式宣布RE100全面認可中國GEC,並與中國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發表聯合聲明,雙方一致認可GEC對企業實現100%再生能源目標的貢獻。
從 2020年GEC從有條件被 RE100接受,一直到現在(2025年)終於完全正式被接受,對於 RE100 企業會員,或是遵循 RE100 指引的企業來說,在市場工具選項上算是多了一個可信賴的市場選擇,詳見下表一。

如何做好綠資產管理?
三個從市場變化中浮現的警訊:
市場整合後,是否真的有便於企業採購綠電?
先撇開中國市場本身的特殊背景不談,在任何產業或制度中,若由單一主體主導運作,雖可帶來標準化效益,如「車同軌、書同文、行同倫」,有助於提升效率,但也可能造成市場缺乏競爭與彈性。事實上,多元的市場競爭往往有助於推動產業創新與進步,發揮激勵作用。誠然,GEC 核心準則已符合 RE100 對憑證品質的基本要求,然而在行政流程設計、系統操作機制(如憑證僅能轉移一次)、以及資訊公開透明度等方面,與國際主流的再生能源憑證系統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雖然 GEC 在某種程度上降低了企業直接參與綠電市場的門檻,但企業是否能僅靠「購買綠電」就達成其永續目標?根據筆者觀察,綠電採購往往只是企業永續策略中的一環,若未釐清自身的實際需求與目標,容易落入「為買而買」的情境。在市場交易距離日益縮短(即買方與電廠端接觸更直接)的情況下,是否已有不少企業尚未建立清晰綠色資產策略,就因政策壓力被動採購?這樣的「盲從採購」現象,值得企業審慎思考。
價格波動是否不再只是供需問題,而是有更大的隱形推手?
2025 年初,每張 GEC 的價格約落在人民幣 5 元左右,但到了第二季,價格已翻倍至每張約人民幣 10 元。這樣的劇烈波動乍看之下似乎是由供需失衡導致,但真相可能不只如此。從圖二可以看出,整體 GEC 供給量仍遠高於實際需求,卻仍出現價格飆升。一種解釋是,中國五大獨立電力生產商(IPP)掌握了大部分的 GEC 憑證供應,形成高度集中的市場結構,這也使得供應端可透過「釋放節奏」間接影響價格走勢。在供應集中、選項單一的情況下,採購方的議價空間與策略彈性大幅下降,最終使得價格競爭力受限,市場價格自然水漲船高。
只選最低價,企業可能面臨哪些風險?
即使價格上漲,GEC 相較於其他亞洲市場仍屬價格可接受的綠電工具,因此成為國際企業布局的主要選項之一。然而,也因其價格優勢,許多企業傾向以「價格標」方式選購,往往只追求最低價格,便認為替當年度畫下一個完美的勾,就算是交差了,卻忽略了綠電交易背後的資訊與品質責任。
但當企業面臨供應鏈審查或外部稽核,需要提供更進一步的資訊時,如電廠細節、採購標準等。卻常常發現當初合作的服務商根本無法回答這些問題。導致花了錢卻無法有效應用綠電資訊,甚至無法明確知道這些憑證是否能符合永續揭露或稽核要求。最嚴重的情況下,這些採購行為可能無法被認列為有效的減碳行動。例如:根據 RE100 的最新技術指引,僅鼓勵使用建廠年限在 15 年以內的再生能源電廠所產生的綠電。若企業購買過多來自老舊電廠的綠證,可能僅有部分會被 RE100 承認,影響最終的永續聲明效力。
綠色轉型的浪潮席捲全球,而中國此次的綠證改革,無疑是這股浪潮中的一個關鍵縮影。它展現了單一國家政策如何能迅速重塑市場樣貌,也突顯了在地緣政治與全球標準的碰撞下,企業所面臨的複雜挑戰。最終,無論市場如何變動,不變的是對「綠色」本質的追求。企業在採購綠電時,或許不該只問「價格是多少」,而更應探問:「這份電力背後,代表著何種品質的承諾?它能否支撐企業長期的永續價值?」
在充滿變數的時代,建立超越單一市場、具備風險韌性的綠資產組合,不再只是滿足合規,更是企業實踐再生能源目標及減碳承諾的基石。若您希望在轉型過程中,創造能源管理的競爭優勢,歡迎與我們聯繫,讓我們用最即時的政策解析與市場經驗,陪伴您穩健前行。
參考資料:
1. 中國能源局關於印發《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核發和交易規則》的通知/(發改能源〔2023〕1044號)/發布於2024.08.26
2. RE100 2023 Annual Disclosure Report / 發布於2024.03.06
3. 中國國家能源局公告:https://www.nea.gov.cn/xwfb/index.htm
4. 中國綠證核發系統:https://gec.renewable.org.cn/#/login
5. 2025 Asia Action Summit in Singapore / 2025-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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