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of page

碳市場規範諮詢

 南極碳為您規劃通往淨零排放的最短路徑

國內規範諮詢

photo-1519275565142-d81952f9e2d1-1.jpg

國內諮詢內容

  • 溫室氣體減量法

  • 溫室氣體排放申報管理辦法

  • 綠色採購法

  • ​縣市低碳自治條例規範

屬於您的專業顧問團隊...

國際項目諮詢

國內諮詢內容

slava-8cZr8HUet7U-unsplash.jpg
  • ​​CDP碳揭露專案

  • RE100

  • ​全球碳中和

  • ​淨零碳排放

  • 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 

  • ISO標準輔導顧問

國外諮詢服務

第三階段:

​減碳方法與細節

第二階段:

時程規劃

第一階段:

非自願性:合規於法
自願性:目標設立
Business Meeting
  • 提供您最新的市場資訊
  • 為您打造自願性減碳價值
  • ​與您一同置身於高競爭力市場

​地方約束性規範

  • 溫室氣體減量法與溫室氣體排放申報管理辦法諮詢

2006年2月16日「溫室氣體減量法(草案)」送進立法院進行審議,直至環保署2012年5月9日將「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亞氮、氫氟碳化物、六氟化硫及全氟碳化物」等六大溫室氣體公告為空氣汙染物止,溫室氣體減量法草案仍未三讀通過。因此,環保署始將溫室氣體列為空氣汙染物,目的主要是為了推動溫室氣體申報作業,並進一步研訂「溫室氣體排放申報管理辦法(草案)」及「公私場所應申報溫室氣體排放量之固定汙染源(草案) 」希望能優先了解六大高排放產業之排放量,並進一步予以規範。深耕台灣碳資產產業的南極碳,對於整個申報流程、查證作業已有非常深入的了解,絕對可以在這方面協助有需要的產業先進。

 

  • ​綠色採購法

2001年起,政府規定國家指定機關須優先採購具有環保標章之產品,進而推動國家綠色消費。此舉在全球不同國家可包括強制性及自願性協議方式。我國採取方式為前項,正式立法並強制推動。此舉將綠色採購目標,產品項目及產品準則清楚規定,產品或原料的製造,需使用過程及廢棄物處理,並符合再生材質、可回收、低污染或節源等。

  • 地方低碳自治條例

近年來,各國常見永續倡議組織對城市及企業做出永續評比,因此激勵各地政府機關推動減碳行動。許多地方政府為因應氣候變遷,減緩溫室氣體排放量的成長,以及為提倡環境永續發展,建立了兼顧調適生活機能與低碳永續的自治條例,而該法條內容具法律強制性。超額排放之企業須易科罰金,而減排超額方可將多餘的額度轉售於未達目標排放方。至2020年10月為止,目前已制定此自治條例之縣市為:桃園市、台中市、台南市、屏東縣、金門縣。

  • 國際碳揭露專案(CDP)​

國際主流法人機構發起的碳揭露專案(CDP),從2003年開始每年邀請全球數千家大型企業,揭露其碳管理方面的相關數據及風險基會等資訊。至2012年,該專案所集結的全球法人投資機構已增至655家,管理總資產達78兆美元,顯示全球法人投資機構十分關切碳管理此一趨勢,儼然已成為企業在決策中不可忽視的重要議題。對於台灣需要填寫CDP問卷的產業先進,南極碳亦提供相關之諮詢服務。
 

  • RE100

RE100為國際氣候組織(The Climate Group)與碳揭露計劃(Carbon Disclosure Project,CDP)所主導的全球再生能源倡議。加入指企業必須公開承諾在2020年至2050年間達成100%使用綠電的時程,並逐年提出規劃。全球IT龍頭Google、臉書、蘋果、微軟皆為RE100成員。截至2020年為止,我國目前有5家企業參與加入RE100的行列。

  • CORSIA

國際空運碳抵銷與減排計劃(CORSIA)於2016年10月中由國際民航組織(ICAO)通過,目的是為了解決以 2020 水平為基準,國際民用航空的二氧化碳總排放量的任何年度增長,並有助於對 2020 年碳中和增長的承諾,預計於 2021 年試辦,2027 年實施強制管制,前期採自願參與性質。

 

1997 年京都議定書首將國際航空與海運運輸排放減量責任,分別賦予國際民航組織(ICAO)與國際海事組織(IMO)。然而至今,國際航空排放已增加超過 50%,國際航空業約佔全球溫室氣體總排放量的1.3%,長期以來卻未能納入國際氣候變遷治理的管制之下。

 

ICAO在2013年通過了一系列回應氣候變化的措施及目標,卻對減排貢獻有限,未來大多國際航空碳排仍須依靠CORSIA來抵銷。雖然幾乎所有代表國際民航組織的191個州都同意引入CORSIA,但由於環境和能力不同,根本無法獲得國際民航組織所有成員所需的政治協議。作為折衷方案,在碳抵銷的實施上,將以三年為一期,推動試辦階段( 2021-2023 ),第一階段( 2024-2026 )與第二階段( 2027-2035 ),共三個主要遵約期,各階段將搭配不同的管制範圍與彈性機制 ; 在 2026 年以前皆為「自願性」,之後便是「強制性」。

  • 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締約國大會 (UNFCCC-COP)

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締約國大會,俗稱COP。每年都會在不同城市舉行,為期兩周。大會的目的是讓世界各國共同坐下來討論如何在2050年以前將地球的增溫控制在增加2˚C之內。在2011年南非德班(Durban, South Africa)的COP 17中,通過延長《京都議定書》下的第一承諾期,並確立會有第二承諾期;且設了德班平台特別工作小組(Ad Hoc Working Group on the Durban Platform for Enhanced Action, ADP)來討論綱要公約下的新法律規約文件;預計於2015年議定、2020年開始接替《京都議定書》。關於國際公約的擬訂對於台灣產品出口及於國內的影響及因應,南極碳亦能提供諮詢。

國際自願性目標

地圖在草
bottom of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