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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環境保護局大樓達成組織碳中和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於電力及公務車二大方向著手降低耗電量及減少耗油能來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達到節能減碳之目標。


達成碳中和說明及未來目標: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以身作則作為公部門示範,優先運用國際標準導入碳中和觀念與查證作法,並採購國內企業-嘉南實業公司執行「西口水力發電廠減碳專案」所產生的碳排放額度進行碳抵換,以作為國內或組織自願導入碳中和制度之示範。



高雄市─環境保護局大樓

單位: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碳足跡排放量 :576,000 kg CO2e/功能單位

排放邊界 :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34號

預期宣告碳中和期間 : 西元2010年1月1日至

                                          西元2010年12月31日

減量措施:碳中和執行模式為模式三,採第一申請期以購買

                    額度作為抵換

承諾減量目標:自99年1月1日至99年12月31日止,此期間

                            標的溫室氣體排放量達成碳中和

確證方式:第三者確證

預計達成減量時間:2010年12月31日



{ 西口水力發電專案計畫 ​}


西口水力發電開發案於民國九十三年三月開工,至民國九十六年三月完工,此電廠係運用曾文水庫輸放至烏山頭水庫之流程水源,水輪機裝機容量11,520瓩,發電後尾水注入至烏山頭水庫。根據台電於民國93年至97年的統計,平均每戶家庭每月用電量為318度。因此,西口水力發電廠年發電量相當於11,000多戶家庭一年用電量。

此計畫的業主是台南當地的農民協會─嘉南農田水利會。此組織主要管理嘉南地區灌溉之農田水利事業,旨在為農民提供充足的灌溉水源及維修灌溉措施的服務。此發電廠對於財源短缺之嘉南農田水利會不無小補外,同時兼顧觀光、教學功能,促進地方發展,亦樹立民營水力發電開發參與國家經濟建設之里程碑。

本案由南極碳資產管理公司(Nanjitan Carbon Asset Management Ltd.)輔導申請、台灣衛理國際品保驗證股份有限公司(Bureau Veritas)確證(validation)與查證(verification)。此水力發電案於2009年10月28日完成VCS確證工作,並於同年12月17日通過自願性碳標準(Voluntary Carbon Standard,簡稱VCS)之查證後,成為台灣第一家正式取得國際碳權的民營水力發電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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